开云-收受药械回扣如何定性?中纪委最新答复!
举世医疗器械网 > 医疗器械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收受药械回扣若何定性?中纪委最新回答!2024-3-14 8:48:11 来历:中纪委 浏览数: 来历:中纪委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便当,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等采购和临床勾当中,收受出产经营企业和其经销人员以**名义赐与的回扣或其他不合法好处等问题,易发多发。此中,有的操纵开具处方、选用药品的职务便当,有的操纵对地点单元或部分用药医嘱、指标查核等监视治理的职务便当,有的两种职务便当兼而有之;有的为部分好处,以部分名义收受回扣归本部分**和安排,有的虽以部分名义收受回扣,但将回扣**归本身安排利用。在认定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便当收受回扣行动性质时,轻易存在分歧熟悉,笔者连系具体案例对上述问题加以切磋,以供参考。 【要害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收受回扣 纳贿罪 单元纳贿罪 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 【案例简介】案例一:夏某,A市公立病院某病区主任,负责该病区的周全工作。2017年至2021年,夏某屡次接管药品经销商王某某等人的请托,操纵负责病区治理工作的职务便当,经由过程要求病区大夫选用**种类药品进行诊疗等体例,提高王某某等人代办署理的药品在其病区的利用量,并前后屡次收受王某某等人赐与的回扣总计87万余元,用在夏某小我开支。 案例二:邓某,B市公立病院麻醉科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邓某在担负麻醉科主任时代,与药品经销商李某、孙某和陈某商讨并决议麻醉科利用三人供给的药品,并以三人供给给麻醉科的六种药品利用量收取回扣,为李某、孙某和陈某谋取好处。其间,邓某放置麻醉科大夫周某等人收取药品经销商李某、孙某和陈某三人回扣款总计411万余元归麻醉科**,用在该科室平常支出和“福利”发放。另外,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邓某还操纵其担负麻醉科主任的职务便当,在晋升药品利用量等方面为药品经销商钱某谋取好处,收受钱某赐与的回扣总计38万余元,用在其小我开支。 案例三: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别离为C年夜学D病院(公立病院)血汗管内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2015年至2016年,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操纵开具处方和选用医药产物等职务便当,为E公司供给帮忙,别离收受该公司现实负责人肖某等人赐与的回扣各45万元。 【罪名分解】上述三个案例,固然均为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但案件的定性其实不不异。案例一中,夏某操纵其病区主任对地点病区和大夫监视治理的职务便当,为王某某等人谋取好处,收受王某某等人回扣87万余元,并用在其小我开支,组成纳贿罪。案例二中,邓某操纵其科室主任对科室和大夫监视治理的职务便当,代表麻醉科与药品经销商商定回扣事宜,放置科室大夫收受药品经销商回扣总计411万余元归麻醉科**,并用在科室平常支出和“福利”发放,麻醉科组成单元纳贿罪,邓某作为该科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对单元纳贿罪承当刑事责任。邓某操纵科室主任的职务便当,为钱某谋取好处,小我暗里收取钱某回扣38万余元,组成纳贿罪。邓某同时组成单元纳贿罪和纳贿罪,应数罪并罚。案例三中,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三人均操纵大夫开处方的职务便当,为E公司谋取好处,别离收受肖某回扣45万元,三人均组成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 【难点辨析】1、正确认定纳贿罪和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 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款划定,国度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索取他人财物的,或不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好处的,是纳贿罪。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划定,国有事业单元中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国度工作人员论。刑法**百六十三条第三款也划定,国有单元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存在索贿或纳贿行动的遵照纳贿罪科罪惩罚。而按照刑法**百六十三条**款划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元的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索取他人财物或不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好处,长短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 从上述刑法对纳贿罪和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的相干划定不难看出,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财物,是组成纳贿罪仍是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要害是看该工作人员是不是从事公事,是不是操纵从事公事的职务便当。 案例一中,夏某属在国有单元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夏某组成纳贿罪。来由以下: **,夏某在国有单元中从事公事,应以国度工作人员论。按照《全法律王法公法院审理经济犯法案件工作座谈会记要》相干划定,“从事公事”是指代表国度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平易近集体等实行组织、带领、监视、治理等职责,具有权柄性和治理性。夏某作为公立病院的病区主任,其根据单元授权对地点病区和医务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平常治理,属在代表国有单元从事治理的行动;其操纵病区主任权柄,节制病院采购药品在其病区利用的种类和数目,属在代表单元治理国有资产的职务行动。故夏某平常履职具有权柄性和治理性,属在刑法中的国度工作人员。 第二,夏某收受回扣操纵的是其作为病区主任治理病区周全工作的职务便当。夏某同时具有通俗大夫和病区主任的两重身份,通俗大夫可对病人进行诊疗和开具处方,但通俗大夫无权对病区其他大夫的诊疗勾当等进行治理,也无权决议病区整体药品利用的种类和数目。夏某经由过程要求病区大夫选用其**种类药品进行诊疗等体例,提高王某某等人所代办署理药品在其病区的利用量,明显操纵的是其担负病区主任的治理权柄,而非通俗大夫开具处方的职务便当。 案例三中,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属在国有单元中的非国度工作人员,三人均组成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来由以下: 按照“两高”《关在打点贸易行贿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相干划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操纵开处方的职务便当,为医药产物发卖方谋取好处,不法收受医药产物发卖方财物,以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科罪惩罚;假如医务人员属在医疗机构中的国度工作人员,操纵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等从事公事的职务便当,则以纳贿罪科罪惩罚。 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固然别离为公立病院血汗管内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但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均为专业手艺职称,并不是具有监视治理权柄的行政职务,不具有权柄性和治理性。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三人操纵的也是大夫开具处方和选用医药产物的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纳贿赂。通俗大夫行使开处方和选用医药产物的权柄,仅是一种手艺性劳务勾当,不具有代表国有单元实行监视、治理等权柄内容,并不是从事公事。是以张某某、边某和冯某某均组成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 2、正确分辨纳贿罪与单元纳贿罪 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款划定,国有单元索取、不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好处,情节严重的,是单元纳贿罪,对单元判惩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科罚。 辨别纳贿罪与单元纳贿罪,可以从主体、主不雅方面和客不雅方面进行分辨。案例一中夏某触犯纳贿罪,案例二中邓某同时触犯单元纳贿罪和纳贿罪,具体阐发以下: 一是犯法主体分歧。纳贿罪的犯法主体为国度工作人员,单元纳贿罪的犯法主体为国有单元。对国有单元的认定,按照**高人平易近法院《全法律王法公法院审理金融犯法案件工作座谈会记要》和**高人平易近查察院法令政策研究室《关在国有单元的内设机构可否组成单元纳贿罪主体问题的回答》等司法注释和文件,“以单元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分的名义实行犯法,背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分**的,应认定为单元犯法。不克不及由于单元的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部分没有可供履行罚金的财富,就不将其认定为单元犯法,而依照小我犯法处置”,“国有单元的内设机构操纵其行使权柄的便当,索取、不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归该内设机构**或安排,为他人谋取好处,情节严重的,遵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划定以单元纳贿罪究查刑事责任”。对公立病院科室部属的病区,因病区并不是自力的病院内设机构,而是隶属在病院相干科室,在没有司法注释明白划定的环境下,则不宜认定为单元纳贿罪的主体。案例二中邓某地点的麻醉科属在国有单元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元纳贿罪的犯法主体,而案例一中夏某地点的病区则不克不及成为单元纳贿罪的犯法主体。 二是主不雅方面分歧。纳贿罪是国度工作人员为了小我好处,在小我意志安排下实行的,而单元纳贿罪通常为为了单元的好处,以单元的名义实行的。对主不雅方面的判定,该当对峙主客不雅相一致的原则,假如假借条位名义实行纳贿犯法,将收受的财物归小我**,则该当以纳贿罪论处。案例二中邓某代表麻醉科与药品经销商约定利用三人供给的药品,放置科室大夫周某等人收取回扣归麻醉科**,并用在该科室平常支出和“福利”发放,属在为了部分好处而实行的纳贿犯法,合适单元纳贿罪的主不雅组成要件。同时,邓某暗里收取钱某的回扣,并用在小我开支的行动,则是为小我好处,合适纳贿罪的主不雅组成要件。案例一中夏某操纵职务便当为他人投机并收受回扣的行动,系其小我擅自与药品经销商告竣的合意,仅为小我意志的表现,并不是地点部分或单元的意志表现,且收取的回扣用在其小我开支,故夏某合适纳贿罪的主不雅组成要件。 三是客不雅方面不尽不异。纳贿罪与单元纳贿罪客不雅方面**要害的区分为,纳贿罪中不法收受的财物归小我**,而单元纳贿罪中不法收受的财物归单元整体**,并不是小我独享。另外,纳贿罪中索贿不要求必需为他人谋取好处,而单元纳贿罪中不管是索贿仍是不法收纳贿赂,均需要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好处要件。案例一中,夏某操纵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收受的回扣也归其小我**,合适纳贿罪的客不雅组成要件。案例二中,邓某操纵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既存在为部分好处而放置他人收受回扣归科室**和安排的行动,又存在为小我好处而将收受的回扣归本身**的行动,同时合适单元纳贿罪和纳贿罪的客不雅组成要件。 综上,从主体、主不雅方面和客不雅方面来辨别,案例一中夏某触犯纳贿罪,案例二中邓某同时触犯单元纳贿罪和纳贿罪。 3、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触及罪名的一般认定思绪 实践中,职务犯法的主体身份多样、手法复杂隐藏,在定性时轻易发生纳贿罪、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与单元纳贿罪彼此交叉的问题。办案进程中,应重视从主体身份、收受名义、表现意志、所操纵的职务便当、款物归属等方面予以阐发分辨。 **,**判定是单元犯法仍是小我犯法。按照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划定,单元犯法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元、机关、集体实行的风险社会的行动;单元犯法对单元判惩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科罚。单元纳贿罪为单元犯法,必需合适单元犯法的根基特点。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便当收纳贿赂,若为单元好处,代表单元意志为他人谋取好处并收纳贿赂,收受的行贿归单元**和安排,则涉嫌单元纳贿犯法,不然应为小我纳贿犯法。若同时存在为单元和为小我好处两种主不雅居心,同时存在为单元和小我投机的两类行动,纳贿款**终兼有两种归属且可以或许明白辨别,则涉嫌同时组成单元纳贿罪和纳贿罪。 第二,**区分纳贿罪与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除周全核阅主体身份资料外,还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克不及仅笔据位性质认定。国度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平易近集体等国有单元中并不是从事公事的人员,可认定为非国度工作人员;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社会集体中,受上述国有单元委派从事公事的人员,亦可认定为国度工作人员。二是**认定所操纵的职务便当。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中,很多人员从事专业范畴的手艺劳务勾当,该类人员犹如时担负相干治理职务时,要**认定其收纳贿赂操纵的是何种职务便当,若基在不具有公事性质的劳务勾当为他人投机的,应认定为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若基在其担负相干职务的组织、带领、监视、治理权柄为他人投机的,应认定为纳贿罪。三是客不雅表示不尽不异。固然两罪都包括自动索贿或不法收纳贿赂两种体例,但“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是纳贿罪中索贿的**要件,而在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中,不管长短法收受他人行贿仍是索贿,都要求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四是入罪尺度有所差别。按照“两高”《关在打点贪污行贿刑事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中“数额较年夜”“数额庞大”的数额出发点,依照纳贿罪相对应数额尺度的二倍、五倍履行。